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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男子交了个假“女友”,被骗走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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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2 08: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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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至7月,被告人刘某、石某、邓某等人受王某(另案处理)雇佣,先后在王某租赁的房屋内,按照王某传授的骗术,使用王某所购买的手机、电脑等工具,通过探探、微信聊天软件,伪造单身女性身份先后以“过生日”“生病”“无生活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微信红包,刘某等人与王某按诈骗金额5:5的比例分成。期间,刘某诈骗被害人五万余元元,石某诈骗被害人一万余元,邓某诈骗被害人七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石某、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按同案犯王某的组织、安排,各自与被害人联系,具体实施诈骗行为,与王某对半分成,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三被告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石某、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法院网】
小提示
     春天是恋爱的季节,最近通过编造“高富帅”或“白富美”等虚假身份,在相亲网站或其他网络社交平台骗取钱财后便销声匿迹的网络交友诈骗连续发案。各位未婚人士请擦亮双眼,突如其来的“关心”,往往背后是一个个陷阱。
  诈骗伎俩一
  借款诈骗
   这类诈骗首先假借交友的名义与他人联系,用尽心思编造各种谎言骗取对方的信任,之后以种种借口向会员借款,随后即中断联系。
  诈骗特点
  ●编造自己家庭情况或频繁联系以取得对方的基本信任;
●一般只通过网络或电话交流,要求汇款而不见面;
●男性冒充海归,声称患病或受到政治迫害,要女方借大量金钱支援。
●女性声称父母家人患病或突遇事故,急需医治,寻求帮助。
●在约会过程中,来电谎称途中发生车祸,要对方把钱打到自己卡上。
●以不便充值为理由,要求汇款、充值话费或Q币等。
  如何防范
  1.遇到非常热情,联系时间很短就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人需要提高警惕。
  2.请勿相信任何未曾见面即要求汇款或充值的理由,即便见面后,对于涉及到金钱往来的事情,也需格外小心。
  诈骗伎俩二
  花篮诈骗
   与网友联系之后便着急与对方确立关系,骗取对方的信任;取得对方的信任后,就会以公司开业、店面开张为由,要求对方献花篮(或类似物品),给账号让对方汇款。
  诈骗特点
  ●借婚恋交友的名义频繁联系,急于与对方建立初步关系;
●使用各种亲昵的方式骗取对方的初步信任;
●寻找各种理由拒不见面;
●得到信任后,就会以公司开业、店面开张或当地风俗为由,要求献数量多且价格昂贵的花篮、牌匾或其它礼物,只给个账号要求汇款。
  如何防范
  1.遇到非常热情,联系时间很短就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人需要提高警惕。
  2.对方提出自己的公司开业、店面开张要求汇款时,立即断绝联系。

来源 |安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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