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上午,上栗法院志愿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 2020年3月22日,申请人蓝某与被申请人彭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双方开始交往,2020年4月1日至15日,申请人按照当地习俗给付被申请人彭某及其家人彩礼36000元,茶钱52000元,并为被申请人购置衣服、支付酒席款等,以上共计花去118600元。因被申请人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被申请人外出务工,不愿意同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双方分手,申请人要求返还彩礼118600元,多次协商未果,申请人诉至法院。 上栗法院志愿调解中心收到此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吴某某从人情事理方面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并引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相关案例给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被申请人一次性返还申请人彩礼45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来源:上栗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