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机动车 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弯道压黄线不减速 车辆逾期未检验 ... ... 违法行为层层叠加 谁给你的勇气让你如此大胆驾车上路?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25日08时30分许,龙某,驾驶湘A4H***号小型轿车沿S232省道从湖南省攸县往萍乡市白竺乡方向行驶,途经S232省道8公里600米(萍乡市湘东区白竺乡上村村路段)时,在道路左侧与自左向右横过道路的行人朱某(女,76岁)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湘东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取证 民警及时调取周边的视频监控 现场视频>>> 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出 老人下车后,正小心翼翼的横过道路, 从老人行走方向的右侧 驶来一辆小型轿车 在遇老人横过道路的情况下, 不仅未提前减速让行, 反而压道路中黄线行驶。 意图从老人身后绕行, 但最终判断失误, 直接与老人正面相撞, 将老人撞飞路边。
民警到达现场后<<<
民警见其驾驶员龙某精神似有些恍惚,因调查时发现龙某曾有吸毒经历,当即决定使用三合一检测盒对驾驶人进行测试。
检测盒▲ 检测结果判读▲ 驾驶人询问笔录▲ 经查,驾驶员龙某尿检结果显示为阳性,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违法行为,经询问,龙某最终承认了吸食麻果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由于龙某驾驶未遵循按车道行驶原则;龙某驾驶机动车时压中黄实线行驶,遇老人横过道路未停车让行,致使惨剧发生。 龙某因其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毒驾涉嫌交通肇事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成本
“毒 驾”成本
“毒驾”,顾名思义即吸毒后驾驶车辆,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吸食毒品容易产生幻觉,可能会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形成追逐竞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机动车所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均拒绝理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
1、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由查处单位对其处二百元罚款 ; 2、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对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后,移交辖区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处理(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等); 3、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
“毒驾”之祸 不仅害己,更易伤人。
违法禁止标线指示、未礼让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之规定: 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根据<江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遇行人横过道路不避让的,给予机动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逾期未年检违法行为的,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明知这都属于违法行为
仍有人心存侥幸地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除此之外,你还需要付出 时间成本、精神成本、信用成本 ……
都说酒驾猛于虎但你知道“毒驾”同样很致命吗? ●毒驾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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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知道醉酒后人的状态是怎样的,连站都站不稳,国外曾经有研究数据表明酒后驾车的人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 那么毒驾呢?比正常反应时间还要慢21%!后果可以想象。机动车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往往会出现幻象,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驾驶能力严重削弱,而发生这类事故往往没有征兆。
往严重了说 就是分分钟失业、坐牢、倾家荡产!恐惧吗?害怕吗?毒驾对人生的影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毒驾”成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新问题,并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杀手”。交警蜀黍呼吁大家:拒绝毒品!拒绝毒驾!
来源 |湘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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