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现今已是流行趋势 不少人通过网络 收获了挚友或是伴侣 但也有不少人遇到了“网恋”骗局
误以为自己找到了“知己”、“恋人” 到头来却发现 过往的甜蜜都是假象 深爱的“他”竟是个骗子 …… 近日 芦溪法院审结一起“网恋”诈骗案 以犯诈骗罪 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袁某的经济损失 2019年9月,袁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何某的微信,二人聊天火热投机,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但双方素未谋面。
后何某编造系其结拜姐姐的身份约见袁某,并替何某送给袁某黄金手环吊坠一条,获取了袁某的信任。交往期间,何某多次编造自己及家人生病、投资工程需要钱等各种天花乱坠的理由,向袁某索要钱财,同时,又以结拜姐姐等人的身份在一旁劝说,让袁某对这一系列谎言信以为真。
经统计,何某共骗取袁某212668.3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何某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于案发后通过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遂根据何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交友要多个心眼 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迷惑 未充分了解对方 不轻易与其发生经济往来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害!
来源 |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