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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男子骑摩托撞人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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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1: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原由
      2021年3月22日10时30分,当事人曾某到湘东交警大队老关中队报警称:2021年3月21日17时40分许,自己驾驶赣J3***8号二轮摩托车在湘东区工业园南大道路段,被后方行驶过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至自己重摔在地。肇事者在撞人后然头也不回当场就离开了。殊不知,肇事者的一举一动在监控下拍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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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民警接到当事人报警后
立即赶往现场勘查

查找线索
     11时40分,通过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民警排查到肇事摩托车的行车轨迹,根据行车轨迹,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在湘东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在发现这一线索后,民警迅速赶往湘东区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在停车场内找到了肇事嫌疑车辆赣J2***6号二轮摩托车。但停车场内并未见到肇事者,民警通过信息平台查到肇事者信息,但手机号已停用,再一次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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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20分,标准化厂房内有八家企业,民警只有通过一家一家企业的走访来查找当事人,走访到盛润电子公司时,终于找到肇事嫌疑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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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时20分,民警对肇事嫌疑车辆进行暂扣并传唤当事人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当事人刘某承认于2021年3月21日17时40分许撞到对方摩托车的事实,当日将此案侦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醒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切莫心存侥幸,肇事逃逸等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湘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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