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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搅拌车“组团”闯红灯?交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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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7 08: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萍乡交警接到网友反映,称在萍乡市开发区博昌路口红绿灯处,有多辆未悬挂号牌的搅拌车无视交通安全,在路口显示红灯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减速,而是直接闯红绿灯通过,给老百姓的出行安全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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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交警高度重视,针对这类严重违法行为,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通过细致缜密的分析研判,发现搅拌车均为新车,系从湖南方向沿320国道途经萍乡前往目的地。专案组根据研判情况随即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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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晚,交警在320国道各路口严阵以待,发现两辆新搅拌车在途径萍乡雍华庭路口时,不按信号灯行驶。民警随后将他们拦截,在现场分别对两名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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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了解,这些搅拌车是由湖南省邵阳市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每天会有不定数量的搅拌车,发出到全国各地经销商,4月15日拦截到的车辆,正是从湖南邵阳发往江西九江的车辆。目前,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派民警前往湖南邵阳开展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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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交警坚决打击整治货运车辆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行驶决不能心存侥幸心理,一个不小心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文明行驶,平安回家!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交通秩序的共管共治,一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萍乡交警官方微信、微博平台进行举报。交警部门将对网民举报和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追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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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来源:萍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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