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我以后一定常来看你”。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年轻男子与老人深情相拥,双方冰释前嫌。在众人的目光下,爷孙二人互相搀扶着离开法院,一起因死亡赔偿金产生的纠纷也就此化解。 2016年12月25日,原告之子林某因高压线击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一场意外,老人失去了儿子,孩子失去了父亲。
原告现已83岁高龄,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起居均由女儿独自负担,儿子死后,其女儿为了赔偿金东奔西跑,历时两年,终于获得死亡赔偿金560710.65元。老人的孙子在收到全部死亡赔偿金后至今未拿钱给老人,作为法定受益人老人未能得到自己应得的部分,多次询问孙子什么时候将其应得部分拿给他,孙子都以拿不出这么多为由拒不支付,最终爷爷将自己的孙子诉至法院。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主要是家庭内部纠纷,一纸判决并不是解决纠纷、调解家庭矛盾的好方法,反而使得矛盾更深。于是,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孙子了解赔偿款去向,并前往老人家中进行调解。经了解,这笔款项在林某死亡后使用了一部分在丧葬上,另一部分用在建房及购买车辆上,所剩金额并不多。
法官遂约定时间对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劝说孙子,此笔赔偿金在法律上是共有的,并不是其个人所得,且老人年岁以高,没有经济来源,赔偿金也是养老钱。孙子经法官劝说后深知自己的问题,但因钱是分期分批拿到手的,大部分的钱用于构建房子和购买车辆,短时期内拿不出这么多钱,但会想办法尽快筹集,希望老人能谅解。老人听后也道出自己是生孙子的气,气孙子自林某出事后再没有去看望过自己。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孙子在三周内支付老人20万元并承诺以后将尽到应尽的义务。因常年在外地工作,不能长时间待在家中,但孙子仍承诺过年过节定回家看望老人。
次日,孙子就筹齐了20万元,由于老人年岁已高操作不便,法院工作人员遂陪同一起前往银行办理转款手续,至此,案件圆满终结。
来源:芦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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