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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莲花县坊楼镇罗市一消费者陈先生,在县城一衣柜店定制了一套家具,定价15690元,当时消费者提供了一套尺寸示意图,并缴纳了5690元,余款10000元等家具装好后一次性付清,商家接单后告知了消费者,有的尺寸需要稍微改动一下,消费者也同意。 随后,商家把衣柜里面的4个抽屉尺寸改为20厘米高度(消费者要求的25厘米),该尺度为一般常规高度,但商家事先未告知消费者就发到厂家定制,衣柜装好后因抽屉尺寸消费者不满意,要求退货退款,双方发生了纠纷,均不让步。消费者遂向县市监局寻求帮助。该局的工作人员经过初步了解,认定该投诉事实清楚,立即跟进帮助协商调解。
经市监局工作人员两次调解,4月29日,在该局会议室双方就赔偿情况达成初步意见,商家同意按消费者的要求重新装好家具,并赔偿消费者500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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