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快看!2021年萍乡要办好这57件民生实事!与你有关!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579|回复: 0

快看!2021年萍乡要办好这57件民生实事!与你有关!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5-26 21: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00.webp (4).jpg

萍乡市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市委、市政府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民生实事工程,着重补短板、强弱项、解民忧,集中办好以“八个聚焦”为重点的57件民生实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
(一)“八个聚焦”

1.聚焦县乡村道提升和路网结构改造。县道升级改造30公里,乡村道拓宽改造100公里,危桥改造30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聚焦创业扶持。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全年完成创业培训5100人;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创业项目不低于450个,累计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350万元,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5000万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聚焦消除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及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继续消除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控制在1%以内,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标准班额范围以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开展省级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工作,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聚焦老城区路灯改造。对老城区主次干道的照明系统进行路灯节能改造、老旧灯杆改造和建设智能控制系统,在满足节能照明的基础上,兼顾解决5G搭载、智慧城市物联网平台及应用、开发融合数据平台建设等,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5.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对70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惠及居民不少于35000户,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聚焦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省级标准,落实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红军失散人员、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补助待遇;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出台并落实地方性优待政策,切实解决烈属看病难、住房难问题。(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7.聚焦出生缺陷防治。推进城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为困难家庭孕妇提供产前免费基因检测健康筛查,凡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家庭孕妇可免费享受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三项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8.聚焦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提升货车通行证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网上办理临时货车通行证系统,实现临时进出城货运车辆即时申领临时通行证,方便进出城物流、配送、鲜活产品、油料运送、施工等货运车辆运输物资。优化交通信号系统,不断提升路口通行效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信号灯断电告警保障系统,城区信号灯断电时,系统发出告警,并在部分主要路口蓄电护航,提升信号灯断电故障修复效率,减少城区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源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件重点民生实事

9.城市绿道建设提升行动(延续)。按照《萍乡市绿道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完成全市三年绿道建设300公里任务,包括主体路面的贯通以及配套的标识系统、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绿道网络体系,有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市民生活质量,为萍乡“美丽宜居、文明整洁”城市的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0.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行动(延续)。按照雨污分流三年工作计划,继续推进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安源区人民政府、湘东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行动(延续)。续建洪山、白源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光丰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安源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力推进萍乡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加快市本级及各县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设施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3.萍乡市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统筹管理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源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推进职业教育提质扩容。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三年内实现市域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学位总容量达到高中阶段学位总数的5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5.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79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人民政府)


16.深入开展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将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度精神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符合条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肝癌、尘肺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卒中、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等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患者进行专项救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落实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8.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调整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和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对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9.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76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90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提高45元,达到5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达到355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统筹安排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成果,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救助帮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

2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5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2.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养老护理员1300人次,培训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50人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3.帮助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30名,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199个,为541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社会保险

24.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5.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05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4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16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6.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达到115元。在此基础上,对65周岁至79周岁之间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不少于3元;对8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不少于6元,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对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困难人员,由当地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为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困难人员按月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7.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8.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按照省级政策规定,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提高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9.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30.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统一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55元,达到每人每月670元;其中,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95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1.实施特困失能人员护理服务。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2.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镇的由每人每月495元提高到540元,农村的由每人每月455元提高到500元;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475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3.改善残疾人照顾服务。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对确需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4.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对具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救助,其中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实现应救尽救。按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为残疾孤弃儿童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5.继续实施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向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70元标准向城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6.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7.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均提高250元,分别达到1600元、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2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8.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对符合规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给予奖补,支持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由当地财政安排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9.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规范安葬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医疗保障

40.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对重点特殊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费用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310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2.实施“两癌”免费检查。为全市城镇困难家庭和农村的适龄妇女实施“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患者进行救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3.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应急救护员4000人,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4万人次。(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44.促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继续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大力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5.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留萍就业创业。稳步推动中职、高职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留萍就业创业,着力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留萍比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6.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采取“政府出钱、大学出力、农民受益”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新招收和培养农民大学生,显著提升涉农职业院校培养农业农村人才的规模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7.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71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5个博物馆纪念馆、市科技馆、体育中心体育馆和体育场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改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应急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读书看报、送戏送电影下乡、开展文体活动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六)住房保障

48.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完成省级下达的城市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开工和公共租赁住房新建(筹集)开工任务。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七)乡村振兴及脱贫地区发展

4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0.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推进4.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市选择259个左右村点,完善村内路、厕、水、电等基础设施,整治村庄沟塘垃圾污水等公共环境,持续改善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升级改造农村公路130公里,改造建设农村公路危桥30座,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3.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养殖业、种植业、森林、农村住房保险,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县工作,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萍乡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4.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县域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工程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八)群众生产生活

55.加快城市公共停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两年工作目标,增加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供给2050个。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城市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6.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保障力度,加强市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7.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提升。继续加强县乡农贸市场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县乡农贸市场按照农副产品超市升级标准进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来源 |萍乡市人民政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