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经查,刘某为湘东区某中学初中学生,因学校离家远,便寄宿在学校。2019年10月16日晚,刘某于睡梦中从高低床上铺跌落,当时手腕、颈部有部分疼痛但不明显,仅进行了简单治疗。直到2020年7月疼痛加剧,在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后休学在家进行康复治疗。刘某的监护人向学校申请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因未达成一致,刘某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学校宿舍实地调查,在对案件进行详实地了解后,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从法律和道义等不同角度展开劝解,同时针对双方的分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细致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耐心讲解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经过法官多次疏导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学校赔偿刘某1万元,保险公司赔偿刘某5.5万元,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来源 |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