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责令退赔案件,为6名当事人挽回损失。 无业人员王某经常四处溜达,疯狂偷盗他人13辆自行车,被公安抓获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责令退赔6名被害人损失合计三千余元并发还剩余7辆自行车。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对该案依法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全国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财产,法院依法对其账户进行扣划并通知6名被害人过来领取赔偿款。被害人黄某接到法院电话时,十分的惊喜。称没想到被偷窃的自行车会退还损失,非常感谢法院为他挽回了损失。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