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湘东镇河洲墟场的 通 告
近年来,在河洲大道昌盛大药房附近,因各类小摊小贩聚集,形成了未经审批的墟场,导致以路为市、杂乱无序和脏乱差现象十分严重,给城区市容环境和公众安全带来较大影响。为优化城区农产品市场经营环境,打造卫生干净、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报上级部门批准,决定取缔湘东镇河洲墟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起,对河洲墟场(农历逢二、逢七赶集)进行依法取缔。所有经营户必须到新建的河洲农贸市场内按照有关规定合法有序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场外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河洲村要切实做好辖区经营户思想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配合政府做好墟场取缔工作。 三、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河洲墟场取缔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逢墟赶集经营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工作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湘东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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