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管理办法》规定及省、市统一部署,湘东区人防办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20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种类及信号规定: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依次鸣响(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响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三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5分钟)。 请城区各单位和市民,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湘东区人民政府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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