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一杯再一杯 车轮下一悲接一悲 酒后开车代价沉重 可偏偏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铤而走险 
△9月8日下午4时左右,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在萍水南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发生了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 民警赶到现场时 摩托车驾驶员袁某已被送至医院抢救 民警随即前往医院 却发现袁某身上有酒气 
由于袁某神志不清醒 没有吹气能力 民警便对其进行抽血检测 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 达112.26mg/100mL 属于醉驾 据了解,事发当天中午,袁某和朋友一起聚餐,因为高兴就喝了酒,几个小时后,袁某抱着侥幸心理骑车赶回湘东上班,没想到在途中发生了事故。 
经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摩托车驾驶员袁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袁某未佩戴头盔的行为加重了事故后果,袁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除此之外,袁某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萍乡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欧阳萍: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我们将对其进行500元的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对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处以100元的罚款。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我们已经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对其处以五年之内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出了医院又要进监狱 这顿酒喝得真让袁某“后悔” 小编提醒大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来源:这里是萍乡综合萍乡市新闻传媒中心 作者:记者刘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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