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青山镇城管办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光辉村一老旧废旧厂区内有人偷倒垃圾并焚烧,产生大量刺鼻气体。青山镇城管办立即联合应急办、环保办、派出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当场抓获偷倒并焚烧垃圾人员刘某某。 执法人员赶到时,浓烟弥漫且气味呛人,经过近1个小时的扑救,火源全部被熄灭。随后,派出所将当事人带回进行进一步谈话调查。当事人承认偷倒、焚烧垃圾的违法事实,接受行政处罚,承担灭火产生的相关费用,当事人被处以行政处罚500元。 面对乱倾乱倒、焚烧垃圾秸秆等破坏环境行为,青山镇将秉承“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的理念,持续加大对破坏环境事件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乱倾乱倒行为,强化辖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乐活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