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桐木镇楚山村,深入田间村头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促成了一起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民事调解,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金秋9月,正是农民收割稻谷之际,到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但张某某和欧某某却因收割稻穗一事发生了纠纷。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来到农田与被害人欧某某理论并发生肢体冲突,致被害人欧某某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随后案件被移送到上栗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检察官接到案件后,通过查阅案卷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素无积怨,系偶发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案件,对于民事赔偿问题经村委会组织多次调解未果。 检察官为了化解矛盾,帮助双方当事人修复邻里关系,考虑到被害人家住偏远地区,又是农忙时节,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农业生产,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一起深入田间地头,查看了案发现场,充分了解案情始末后,就地召集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与当地村委会一起对当事人及家属从“情、理、法”进行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家属自愿帮助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当场予以支付,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上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案情及犯罪嫌疑人是初犯、有主动投案、自愿认罪、积极赔偿损失等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说】 “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要求,是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确立的一项重大的刑事司法政策。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案件中做到不捕有章可循,从宽于法有据,和解于情有理,坚持通过调解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END 来源:上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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