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下半年,张某与何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张某欲购买何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并支付了定金1万元整。合同约定若何某违约,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张某,若张某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2019年下半年,在该房屋办理好相关证件后,何某却不同意将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张某名下,从而引发纠纷。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何某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其一直不履行。几次追讨未果,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马对何某进行了调查,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卡,并与他进行了电话约谈。何某在得知若不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性措施后,表示会积极地与张某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好此事,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近日在执行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在何某支付了违约金2万元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何某名下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该案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