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协议纠纷。 萍乡某公司的土地因政府建设需要被征收,并与某行政机关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双方约定:某行政机关应于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征收补偿款1163216元。协议签订后某行政机关仅支付了200000元,余款至今未付,该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认为该起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减轻诉讼程序带给当事人的讼累,承办法官遂及时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征求双方意见了解双方案件心理预期,制定了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协议内容均无异议,只是行政机关因资金紧张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于是法官多次赴某行政机关组织协调,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座谈,就相关法律问题和风险进行充分释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 该起行政争议的化解有效减轻了诉讼程序给双方带来的诉累,既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来源 |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