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一男子分手后,持续威胁、恐吓前女友导致被判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6年左右,被告人李某经人介绍与被害人范某认识,两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同居在李某家,期间因生活琐事两人不和,范某于2020年年底左右决定与李某分手并搬回其母亲的家中居住。2021年3月开始,李某以范某欠其姐姐钱未还以及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给了范某生活费等为由,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多次威胁要与范某及其家人同归于尽,到范某家敲门或在其家附近拦堵等方式对范某进行威胁、恐吓。2021年5月26日,被告人李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婚恋纠纷,多次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经公安机关处理后,继续实施前述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愿意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可对被告人李某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安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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