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一整年,就为了带点钱回家过个好年。”“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 
年近岁末,“打工人”们除了对新的一年无限展望,还心心念念着属于自己的年终奖。然而,有一批工人却沉浸在苦闷之中,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拖欠民工工资,负责人玩失联 事情是这样,萍乡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8年开设新楼盘,筹备建设相关工作。南昌某建筑工程公司接下了承建任务,工人吴某某、徐某某离乡背井,千里迢迢赶来完成工作。 开工前期,负责人李某按时给吴某某、徐某某等人发放工资,大家也都在工地上干的热火朝天。项目在2021年9月终于完工,而剩下的工资却迟迟没有到账。吴某某、徐某某等人想早点带着钱回家过年,多次催促李某结算剩余工资,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某玩起了失联。 房地产商:我们早就结算完钱了 联系不到负责人,吴某某、徐某某等受害人到区民生事务管理中心提交材料投诉,反映经开区某楼盘建设项目拖欠吴某某班组下属工人工资。后期陆续又有该楼盘农民工到经开区反映该项目拖欠工资,对此,区民生事务管理中心迅速与项目挂点单位区政法委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掌握情况后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南昌某建筑有限公司已按合同足额支付工程款给某劳务公司李某,但李某却仍拖欠工人工资。 依法承担刑责 2021年12月6日下午,区民生事务管理中心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接报后,开发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通过走访摸排,深挖细查,最终确定嫌疑人落脚点,并于12月10日在广州将其追捕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传播法律知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发警方提醒 临近年底,劳动者在遭遇恶意欠薪时,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企业公司老板应妥善处理,主动与员工取得沟通,积极协商达成协议,切勿以身试法,以转移、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萍安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