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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购买的木地板不满意,女子在微信群中大骂卖家,卖家为维权向法院起诉买家侵犯其名誉权。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件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
2021年4月,王某在萍乡某门店购买了木地板,同年6月木地板安装完成。2021年9月,王某因觉得地板散发的味道很重,在两个400人至500人的业主群内及朋友圈发布“地板千万别选某品牌,一年了味道都很重”“这个品牌的人超级差”“垃圾品牌”等言论。商家认为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网络配图)
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由被告在相关微信群中发布道歉信,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人民币4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湘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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