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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女子被前夫用刀捅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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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09: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中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解决案件当事人燃眉之急,让老百姓获得“国家不落下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群众”的安全感。


案情回顾


救助申请人黄某来,男,1957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系张某能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黄某兰之父。2021年7月9日因家庭琐事和情感纠纷,黄某兰被其前夫张某能用刀捅刺身亡。同年10月12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能以故意杀人罪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9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能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上栗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能故意杀人案中发现本案司法救助线索,提请萍乡市检察院办理。萍乡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认真细致开展了调查核实和审查工作,决定给予黄某来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鉴于申请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萍乡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联合救助,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将黄某来3个在校未成年孙辈纳入救助对象,给予黄某来一家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

1.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发放救助金,解决申请人“上学难”2021年7月,上栗县院在办理张某能故意杀人审查逮捕案中发现,被害人黄某兰留下三个未成年子女,由黄某来夫妇抚养,黄某来夫妇身体欠佳,长期就医治疗,案发后,家庭经济捉襟见肘,开学在即,三个未成年在校子女学杂费均没有着落,面临辍学。上栗县检察院因司法救助资金不足,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萍乡市检察院,请求提级救助。萍乡市检察院建立“绿色”办理机制,加快办案效率,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救助条件,决定对黄某来救助3万元,并积极联系政法委、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发放程序,于2021年8月27日,开学前两天,发放救助资金到位,黄某来3位未成年在校孙辈如期迈入学堂。

2.联合救助,追加救助对象,再次帮助申请人度过难关。萍乡市检察院在救助后发现,黄某来因伤心过度,身体每况愈下,因心脏病等住院,需要大额治疗费,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试行)》,向江西省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江西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人审查,组织详细了解黄某来家庭生活情况,经审查,决定追加三个未成年作为司法救助申请人,对黄某来一家救助8万余元,帮助申请人解决了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暂时度过困难期。

3.及时回访,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辅导”多元救助模式,持续传递检察温度。救助金发放后,萍乡市检察院、上栗县检察院持续关注黄某来及三名未成年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控申部门、未检部门检察官多次跟踪回访,加强心理安抚,帮助重拾生活信心。上栗县检察院检察长得知案情后,主动走访当地民政、乡镇、村委,积极开展联合救助。经过努力,目前三个未成年在校学生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典型意义


此案系检察机关加强内部协作,畅通发现、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机制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江西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试行)》,通过全省三级联动救助的方式,破解基层院司法救助金不足和上级院司法救助线索不够的难题,共同努力,提升救助效果。落实跟踪回访,强化后续保障,最大限度延伸救助效果,持续传递检察温度,积极对接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落实多元救助帮扶措施,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萍乡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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