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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通报不合格!涉及南昌、新余、宜春、景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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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8 11: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共303批次食品,检出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和重金属污染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
由南昌新建区蔡安樑鳝鱼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
由芦溪县芦溪镇郭波海鲜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
由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莲香鲜鱼销售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
由宜春市宜阳新区海来客食品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
由萍乡市安源区兰古蔬菜批发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
由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莲香鲜鱼销售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1.
由景德镇市珠山区景隆水产商行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
由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商场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商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3.
由赣州市卫府里市场曾金华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
由景德镇市珠山区蒋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造成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牛蛙、鳊鱼和鳝鱼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二、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三、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四、镉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皮皮虾、梭子蟹和小米椒中镉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所致。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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