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拓展司法领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深度和广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莲花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为永善某混凝土公司及时兑现货款170820元,为企业及时疏解运营困难,实现保障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的最终目的。 莲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数次前往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劝导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1年张某某与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签订协议,张某某为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搬运带管货物,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却拖欠张某某合同款不予给付。张某某在胜诉之后,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莲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以及县区各个单位的多方查控下,确认了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没有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前往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做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思想工作,阐明县里各个单位对本县营商环境的重视,从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耐心向其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 慑于法律威严和执行高压,莲花县某某物流运输公司表示愿意按照生效裁判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