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刘某在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压力下,当场筹集执行款12.76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谢某,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2021年7月,刘某驾驶机动车由于操作不当,撞到路边正常直行的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谢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交通事故刘某承担全部责任,谢某不承担责任。在谢某治疗终结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谢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五日内赔偿谢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76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法律义务,谢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对此传唤刘某到庭履行义务,但刘某拒不到庭,并称自己经济困难无法履行。后经执行法官多次查找,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到庭。在执行法官告知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措施后,刘某仍坚称自己没钱,无法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就在法警带领刘某去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时,刘某才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连忙表示尽快联系家属凑钱履行。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刘某就将12.76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来源:芦溪法院、芦溪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