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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8月,原告周某在登岸西路某人行道步行横穿过交叉路口时,看见驶近的由林某驾驶的无证电动车未减速,反而加快行走,最终造成原告周某头部、肋骨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周某负主要责任,被告林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的多次沟通以及释法明理之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林某按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赔偿原告周某各项损失1万余元。林某当场便转账1万余元给周某。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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