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原告刘女士诉称:其与被告杨某通过社交软件相识,并进而发展成恋爱关系,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20年11月分手。在恋爱期间,被告杨某多次以买房、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被告转账共计7万元。分手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归还借款,但被告屡次推诿,至今未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原告遂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以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原告表示这些钱是其用于日常生活的,希望被告能够尽快归还。被告称现在其没有足够的钱一次偿还给原告,需要分期付款。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进行沟通,经法官主持调解,达成以下调解协议: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需偿还原告7万元,该款在2022年6月支付3.5万元,2022年12月支付3.5万元。至此,该案调解成功。 来源: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