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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前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握手言和。
2020年12月,原告萍乡某建材店与被告北京某装饰装修公司签订了萍乡某小区“售楼中心精装修木制品加工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货款总价款为39.8万元。2021年1月5日,被告支付了11.9万元定金,该项目于同年6月底完成验收,目前售楼部已经正常对外开放销售,但被告至今仍拖欠货款27.9万元未支付。原告经多次向被告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当即与当事人沟通,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被告对原告诉请无异议,认为该纠纷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受疫情影响自己有难处,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交流沟通,最终双方相互理解、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分四期支付24.8万元货款,该款在2022年6月至9月每月30日前支付原告6.2万元,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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