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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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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8 09: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监督属地、部门、单位、村社区、个人五方责任的落实,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返安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报备、未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三天两检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

(二)隐瞒、缓报、谎报病情、旅居史、行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违反隔离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集聚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举办婚丧嫁娶活动未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参加者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返安人员以及尚处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一)反映人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附后)。反映人应准确提供被反映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二)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反映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反映人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反映人举报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返安人员的奖励500元。举报其他违规行为的奖励200元。

(二)各镇街委指挥部受理信息举报后,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按标准兑付有关奖金。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单位及个人;反映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反映人从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的;排查人员属已被发现或正在排查的;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的;反映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各镇街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解释说明。



安源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各镇街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

安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9-6661207

高坑镇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371168

青山镇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7075168

安源镇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351001

五陂镇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311003

凤凰街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7092800

八一街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832126

后埠街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332600

东大街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832032

丹江街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699959

白源街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651008

城郊管委会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799-6883301   





◆来源:安源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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