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事情已经全部解决了。”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仅用一个上午的时间,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1年2月,原告彭某与被告江某经朋友介绍认识。江某对彭某称其销售的女鞋销量可观、利润丰厚,并承诺彭某从其处购买女鞋后可以退货。彭某便先后于2021年5月、2021年6月从被告处购买了女鞋,价款共计21432元。彭某多日售卖后仅出售10双,剩余82双无法卖出,价款共计15762元。2022年7月1日,彭某要求江某履行退货承诺,江某均置之不理,后彭某无奈只能向芦溪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收到该案件后,认为有调解的可能,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明确争议焦点后,于2022年7月5日一大早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释法明理,江某认识到自身侵权行为,同意停止侵权并赔偿彭某的退货款15762元,最终,法官仅用一个上午的时间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