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莲花县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分居4年的一对夫妻结束了那段有名无实的婚姻。 原告郭某与被告龙某2010年在外务工相识,2012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儿。婚后双方在观念、性格方面存在差异,始终无法建立较深的夫妻感情,郭某于2018年2月离家外出,期间夫妻双方中断联系,四年后,郭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认为感情确实破裂,无和好可能,关键是孩子抚养问题,双方争执不下。考虑到小孩一直随龙某在莲花生活、学习实际,法官从情、理、法给郭某做工作,认为由龙某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郭某同意小孩随龙某生活,并表示愿意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至此,该一方消失四年后提起的离婚诉讼终于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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