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因工作需要去外地出差,被告知法院已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导致购高铁票受限。在外地的陈某马上打电话让家人来到法院履行了剩余执行款。近日,安源区法院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陈某和邹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8月份由于生意需要,陈某向邹某借款15万元。债务到期后,陈某经常拒接邹某的催款电话,拖延不还。2021年9月份,邹某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彭某支付邹某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四查”,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后经执行法官做陈某的思想工作,陈某还款8万元。对于剩余7万元及利息,却迟迟不还,并以人在外地,现在没有钱还为由拒谈还款计划。随后执行法官将陈某纳入了失信人名单。陈某开始不以为然,这次因急需从外地赶回洽谈业务、购买高铁票受限,才认识到后果,赶快打电话让家人到法院代为履行了剩余款项,此案得以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