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判决被告小张偿还原告小李借款本金5100元,驳回小李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小张与原告小李2021年年初通过游戏相识,经常组团开黑玩游戏,一来二去成了非常要好的网游好友,小张以其银行卡账户被冻结需汇款解冻为由,向小李借款,承诺两个月内还清,小李碍于要好的网游朋友关系,想和他一直玩游戏,于是通过银行、微信转账方式分三次将7900元借给小张,其中小张还款2800元,后小李多次联系小张还款,小张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拒不偿还欠款,为此小李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与小李之间资金融通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关系,未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依法受到保护。小李已向小张提供了借款,小张应按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小李要求小张偿还借款本金的诉求与事实及法律规定相符,应予以支持。但借款时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对小李关于支付逾期利息的请求,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 法官提醒大家借贷有风险需谨慎对待,切勿碍于情面而产生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