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代销瓷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通过运用强制的“冻结措施”,及时冻结了被申请人李某的银行存款、车辆及其在外地某两个陶瓷有限公司中的应收货款,促使被申请人李某主动请求与申请人萍乡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协商,且与该陶瓷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执行标的款42万元,确保了该“民营企业”资产无流失。
萍乡市某陶瓷有限公司与李某双方签订了代销瓷砖合同,由该陶瓷有限公司向李某供应瓷砖,李某负责外地代销。2018年12月,李某在萍乡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提货后进行销售瓷砖,未及时将瓷砖代销款203万元返还至该陶瓷有限公司,其理由是认为该瓷砖中有一批次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是想赖掉部分帐款。萍乡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多次向李某催讨代销瓷砖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在诉讼保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到被申请人李某有银行存款17万元、有高档小车两辆及其在外地某两个陶瓷有限公司中的有应收货款共计285万元,并立即实施了查封冻结。
当被申请人李某发现自己的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冻结后,被申请人李某主动要求与申请人萍乡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协商,且与该陶瓷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执行标的款42万元,余款161万元将在2019年6月31日前付清,确保了该“民营企业”资产无流失。故此,该案顺利执结。
文:姚建良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