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芦溪镇持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秸秆焚烧行为。10月6日,芦溪镇和芦溪派出所组成的联合巡查组,在巡查时发现年丰村彭某某、丰泉村廖某某焚烧秸秆,巡查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迅速扑灭火点。


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巡查人员将二人带至芦溪派出所,责令二人作出深刻检查,立即对烧毁黑斑地块进行翻耕,同时进行为期五天的秸秆禁烧宣传工作。二人均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以后要杜绝燃烧秸秆、野外用火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芦溪镇将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同时,请广大村(居)民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以及其他垃圾,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防火及环保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