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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秋收时节 田地里总会产生大量的秸秆 有些村民会选择将秸秆就地焚烧 这种看起来省心省力的处理方式 却可能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危害 甚至会触犯法律法规 10月11日18时许,赤山镇黄田村村民陈某(男)在自家农田焚烧秸秆被村委会巡查人员发现,在场人员立即扑灭火情。陈某随后被带至镇派出所接受警戒教育,并责令写下保证书,同时要求在本村进行为期三天的义务“禁三烧”宣传和巡查活动。
10月12日17时许,赤山镇赤山村村民苏某(男)在自家农田点燃秸秆后回家,被镇环保办、村委会巡查人员发现后组织扑灭。镇环保办、镇应急管理办和派出所对苏某做了询问笔录,并下达消防执法事项简易处罚决定书,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八条,决定处以一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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