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被告江某在芦溪县内承包了一处工程,雇请原告于某从事安装模板工种,2020年7月于某在务工过程中不幸从高处跌落摔伤,江某遂将于某送至医院治疗,此次事故造成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65天,并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因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赔偿协议,于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承办法官在收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两人都是同村居民,为避免矛盾加大,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随即联系江某,向其了解相关情况,告知其于某的诉求,并将该案的利害关系向其细致释明,劝其主动支付赔偿款,及时化解双方的纠纷。江某刚开始推脱自己并不是具体承包人员,以此想要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在法官长达两小时的耐心释法后,江某逐渐认可法官的意见,但也表达了自己的顾虑。在承办法官结合实际情况、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在核减之前已付的15000元,江某一次性支付135000元给于某,此事双方不再有争议,至此该案案结事了,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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