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源大队电子警察启用公告
一、为规范行车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安源交警大队决定自2019年4月08日起在以下地点启用高清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位置:319国道与韶山东路交叉口、延安路与遵义路交叉口、中环南路K11km+400m卡口。
二、为切实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安源交警大队决定在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大城治超站安装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并从2019年4月08日起,对货运车辆不按交通标志指示的行为拍照取证,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过往货运车辆驾驶人根据交通标志牌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指挥。
特此公告
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源大队 2019年3月11日
来源:安源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