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阳光明媚,天气晴朗,上栗县桐木某花炮厂房间内喜气洋洋,领到工资的花炮企业员工激动地说:”谢谢你们劳动局帮忙,我们终于拿到自己的工资了。“
2月15日下午3时许,上栗县劳动监察局接花炮企业员工贝某、张某、曾某、杜某等人投诉,诉上栗县桐木某花炮厂拖欠他们46人工资共计1243398元,经初步调查,情况属实,导致该案的原因是,该花炮厂员工的工资都是年底支付,由于该厂老板经营不善,导致年底无法支付员工工资,辛苦劳动一年多的花炮企业员工未得到半分钱收入,员工们情绪非常激动。 面对这一棘手问题,上栗县劳动监察局局领导带领劳动监察员到该花炮厂现场处置,经过与该花炮厂负责人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告知企业违法成本和企业后期发展的不良影响,该花炮厂负责人深刻认识到拖欠员工工资的错误做法,表示会积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并与民工代表多次沟通后,双方达成付款协议。 3月25日,按照付款协议现场支付40万元工资,剩余部分工资在复产后按约定时间期限内支付,上栗县劳动监察局也会监督该花炮厂做好后续支付工作。
来源:上栗县劳动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