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湘东区法院召开,该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主要负责人、职工代表及57户债权人参加了会议。此案也是湘东区法院受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件。 樟丰化工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注册资本10100万元,系长江以南唯一一家具有专业钾碱生产资质的企业。自2014年开始,因资金等各种原因公司经营陷入困境。2017年1月1日,公司经与上海新增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达成托管合作协议。但因公司前期债务未得到妥善解决等种种原因,导致托管无法正常开展。2018年11月,面对资不抵债及工厂停工的现状,公司股东、部分债权人等各方协商,达成共识:公司只有依法进行破产重整,才能暂停各种法律诉讼及执行,给公司营造安全、稳定的复产外围环境。今年1月16日,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1月22日,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樟丰化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设五项议程,包括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现场接受债权人询问。截至3月26日,共有136户债权人向樟丰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据管理人初步审核,已认定的债权金额已达1.6亿余元,尚有42户债权待进一步核查。 本案所涉债权金额巨大、债权人人数较多,在湘东区法院的主持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有条不紊并顺利完成全部会议议程,为下阶段破产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湘东区法院将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加快寻找意向投资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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