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农民工代表来到萍乡经开区劳动监察局办公室,送上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 前段时间,上栗县赤山镇农民工李某等32人经开区劳动监察局投诉,称江西鑫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某工程项目拖欠其工资。接到投诉后,经开区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马上开展立案调查,并向江西鑫唐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11月30日,该公司项目负责人来到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称该项目工程款已全部支付给了包工头。后经查实,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没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资。主办监察员反复向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宣传和讲解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做通了其思想工作。最终,该公司将拖欠的52.47万元工资发放给了农民工本人。 来源:经开区民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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