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法院网讯:萍乡男子陈某隐瞒已婚事实,与被害人易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虚构理由骗取其钱财二十余万元。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7年2月,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易某通过微信群认识。被告人陈某谎称自己未婚,与易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虚构各种理由以借款为名骗取易某的钱财。截止2017年10月,陈某从易某处共计骗取二十余万元并将所骗钱款全部挥霍。2017年10月26日,被害人易某发现被骗并报案。案发后双方通过协商签定欠条,并约定还款方式。 2018年1月8日,民警将陈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案发前已退还部分赃款,可从轻处罚。诈骗的非法所得,责令退赔给被害人。综上,法院遂对陈某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萍乡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