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房产,圆满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5年,张某以经营周转为由向某银行申请借款45万元,并以自有房产对该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某银行多次向张某进行催收,但张某一直未偿还,被某银行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归还某银行借款本金45万元及相应利息。因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按时偿还,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产,且经过查询发现张某名下除了已被抵押的房产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针对张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依法拍卖其已被查封的房产。
    对该套房产进行评估后,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该房产进行拍卖,最终成功拍的价款60余万元。近日,某银行负责人来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成功领取到50万余元执行款,该案成功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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