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将理财产品强制赎回,安源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年4月,彭某向银行申请贷款9万元,李某作为该借款的担保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彭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被银行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未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发现担保人李某有大额的存款,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该账户,但查控反馈单发现反馈控制金额为零。承办人随即准备到银行网点进行扣划,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该账户为理财产品账户,对应的产品名称为某货币市场基金B类,不能直接扣划,必须先由理财产品客户先操作赎回该产品,对应的基金公司根据指令再将该款转入冻结的银行账户,之后就可以操作扣划。或者是去经营该理财产品的位于深圳的基金公司,强制扣划,手续较为繁杂,耗费时间较长。承办人遂传唤李某到庭,并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到银行网点操作赎回该理财产品。次日,该款得以顺利扣划,借款本息9万余元全部执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