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7时许,高坑派出所接到报案,高坑镇云泉村村委会后面广场一辆女士摩托车被盗,接到报警后,高坑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细心的民警了解到该车装有“两车”防盗系统,民警根据定位,经过6小时追踪,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抓获。 经审问,17时许,钟某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现钟某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温馨提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高坑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