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6月27日,芦溪县人民法院通过以酒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标的额为100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查封了其名下的不动产,并对李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司法惩戒措施。
在采取执行措施不久,李某慑于司法惩戒措施给自己生活带来的种种约束和不便,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现在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借款,自己房子里还有价值几万元的白酒,希望可以以酒抵债来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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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立即向曾某转达了李某的想法,曾某表示同意接受以酒抵债的方式。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李某同以20箱白酒作价10000元抵给曾某,曾某表示认可,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在这起执行案件中,芦溪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方式,有效化解了执行难题,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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