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请戳视频 2019年3月,萍乡长运有限公司的原董事长李某和原总经理助理邓某,在320国道卫校段遭遇车祸身亡。其中,邓某是从江西长运集团公司下派到萍乡的。 ▲因为这次意外死亡没有定性为工伤,现在死者家属已提起了行政诉讼。
今年五月,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作出了一个决定,按月给这两个去世的职工发抚慰金,发放的标准是参照他们生前的工资水平,这一做法引起了一些职工的质疑。
萍乡长运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这个对企业损失很大嘛。现在是长运公司出钱。
萍乡长运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很多在岗的工人、干部都是敢怒不敢言。
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江西长运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依据《2018年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的通知》,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可一次性支付抚恤费。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了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抚慰金”的说法其实是个笔误。
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我们文件上写错了,当时开会时太急,没时间了解准确的说法,文件里写的抚慰金,实质上是指抚恤金。从三月到五月,我们参照他们两个生前的工资标准,发放了三个月,这个不是说一直按月发下去,因为两个职工去世了,在认定工伤这块还在起诉环节,还在等候处理,我们就是为了稳定家属情绪,在处理期间,先行按月发放一点抚恤金。按规定,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去世了,也得一次性支付一笔抚恤金,到时候有了处理结果后,就会把之前按月发的抚恤金来抵那笔总的抚恤金。
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这种按月发抚恤金的做法引发了一些争议和猜测,他们已经停止发放,并着手协商处理两位去世职工的后事。
来源:这里是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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