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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安源区紫金名门小区一期15栋的业主,现向大家反映求助:
萍乡市安源区城郊长兴馆紧挨紫金名门小区一期15栋正南面肖汉云违规以及违反《城乡规划法》建房。
2014年4月肖汉云在萍乡市安源区城郊长兴馆紧挨紫金名门小区一期15栋正南面建房,到目前为止其未获得任何规划审批手续,而且还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们业主经过多次投诉后该违法建筑建完一层才停工,但未能得到拆除。
时隔四年多,2019年1月21日开始至2月2日十天时间,该违法建筑再次开始施工建设并已达第二层,其扬言“不仅要建,还要建多层高楼”。我们业主1月底就开始多次信访投诉,萍乡市城管局下属单位市规划监察支队受理并调查认定其为违法建筑。市城管局于1月30日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于2月3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见附件)。
但在2月7日大年初三,该违法建筑在清早七点多又开始大型施工直至午时。我们业主又多次找相关部门投诉,但此次建筑新增部分并未得到拆除。
萍乡市城管局于2019年3月7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萍乡市打违办于3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告知函》(见附件),明确要求属地政府在3月30日前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但时至今日仍未见实施拆除。
经多位业主多次督促,肖汉云(违法建筑)以拆迁安置合同和日照分析报告(肖汉云个人提供)为由拒绝拆除,完全无视《城乡规划法》和萍乡市下达的红头文件,又在一楼施工!
2019年4月13日到4月30日该违法建筑(肖汉云)一直都在陆续施工!我们业主又找萍乡市城管局和市打违办、安源区打违办和城郊管委会询问情况并再次投诉,萍乡市打违办于2019年4月29日下发了《关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督办函》(见附件),明确要求属地政府要在5月14日之前针对该违法建筑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查处,切实按照打违工作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但时至今日该违法建筑仍未拆除。
2019年5月1日清晨7点半左右,该违法建筑(肖汉云)又大肆动工!肖汉云(违法建筑)口出狂言,说出“我这个房子不建成,生死有人死”的威胁言论!我们业主听到此等威胁人生安全的言论后都惴惴不安,胆战心惊!该违法建筑后续在一楼继续施工。
一直以来我们业主抱着相信政府能妥善处理此事,但该违法建筑(肖汉云)上门威胁,恶言相向,他还在我们业主面前说这是村里(长兴馆村)支持的行为。我们业主也到长兴馆村反映,得来的答复是不管违不违法,村上都一定会支持该违法建筑建成,还喊我们前来反映情况的业主“滚”。
2019年7月18日早上6点多该非法建筑(肖汉云)大肆动工,还口出狂言:“我家的房子随便怎样都能建成,看谁能将我怎么样!”不管我们老百姓怎么投诉,截止至8月3日,该违法建筑已建成三层。
我们无法理解,在如今的法治社会,在萍乡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打违办已出具督办函等相关文件认定此建筑为违法建筑,并责令限期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的情况下,时至今日仍未见执法部门实施拆除,而且该违法建筑越喊拆越建得凶,越拆越高!
在违建整治的重要阶段,为什么该违法建筑2014年经相关部门执法至停工后,未被拆除甚至现在又能死灰复燃?而且越喊拆越建得凶,越拆越高呢?难道安置就不需依法依规吗?难道相关的红头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难道安源区城郊用历史遗留这个词就可以抵抗相关的法律吗?难道在没有成为事实前不可以纠正吗?为什么还要错上加错,真正变成现在的历史事实呢?难道村霸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我们一直往返于很多相关部门,投诉无果,其违法建筑还一直在建,越建越高!我们恳请大家帮帮我们!万分谢谢!
紫金名门一期15栋3单元全体业主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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