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因害怕自己名声受损,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近日,安源区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郑某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张某向郑某支付食堂的场地使用费2万余元。因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如期履行,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张某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张某也害怕坏了自己名声,当即表示会尽快筹钱履行。 近日,张某来到法院主动交付了全部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