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与被告钟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至2017年之间,钟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杨某一共借款4.3万元,并都出具了借条。2018年11月12日钟某归还杨某2万元,剩余2.3万元钟某当天出具了借条给杨某。杨某一直催钟某还钱,一直未果,后期钟某还拒接杨某电话。杨某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钟某起诉至法院。 安源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钟某向原告杨某借钱并出具借条,合法的借款关系受法律保护。判被告钟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杨某借款2.3万元。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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